收藏本站 西安本地专业财税公司

公司做税收居民认定有什么好处

结论:税收居民身份决定纳税义务范围,认定的核心好处有三块——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可以抵免、跨境分红与重组按居民企业规则处理免掉代扣代缴环节。 但要如实提示另一面:认定居民后,全球所得都要在中国申报纳税,境外所得税率低于境内的部分要补差,不是单向降负。

一、按什么标准认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 2 条采用双标准: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是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同样是中国居民企业。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走的是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 号)列了四项判断依据: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机构与场所主要在境内;财务决策与人事任免由境内机构人员决定或批准;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在境内;一半以上有表决权的高管经常居住在境内。四项同时满足的,可按《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5 号)的程序提出申请,层报确认。

启动方式有两种:企业认为自身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启动认定。认定一经确认,从符合条件年度起按居民企业申报,此前年度的申报口径要一并梳理。

二、好处一:境内分红免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 26 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这一条对红筹类架构影响最大:境外壳公司不认定居民时,从境内子公司取得分红,境内子公司要按 10% 扣缴预提所得税(部分协定税率可降到 5%);被认定为居民企业后,同样的分红落在居民企业之间,免税,长期留存的利润不再因每次分配被计提一道税。

三、好处二:境外所得抵免,消除双重征税

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纳税,境外已缴的税款可以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 23 条、第 24 条确立了直接与间接抵免框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84 号进一步允许企业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式,间接抵免扩展到持股 20% 以上的多层境外子公司,降低在多国经营时的抵免计算成本。没有居民身份的境外主体,境内境外两头缴的税很难在一张申报表里互抵。

四、好处三与代价

按居民企业管理后,境外主体从境内取得的分红不再逐笔办理扣缴,境内利润归集、跨境重组也按居民企业规则办理;境外主体处置境内股权时,相关手续与税种口径与一般居民企业一致,见站内《西安公司股权转让要办哪些手续?涉及哪些税?》一文。

代价同样明确:认定后境外所得全部纳入中国申报,境外税率低于 25% 的部分要补差,境外亏损也不能冲抵境内盈利。注册地不等于税收居民,实际管理机构才是判断核心;认不认定要测算,不是认定了就一定省税。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17391139448